八、环境工程(085229)
The Field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此培养方案适用于2019级研究生)
(一)专业领域概况
专业学位类别为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名称为环境工程领域。
我司全日制工程硕士环境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2011年开始招生,招收人数逐年递增,目前为50~60人/每年。主要面向国家、社会和行业需求,培养环境工程领域专业知识扎实、素质全面、工程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实践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本环境工程领域专业学位主要涉及如何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利用科学的手段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保护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研究领域包括水质净化与水污染控制工程,水土保持与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管理工程,物理性污染控制工程,清洁生产、污染预防与全过程污染控制工程,环境规划、管理与环境系统工程,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评价等。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更好服务国家工程科技与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环境工程领域较好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环境工程学科的发展与动向,熟悉环境污染控制工程和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的基本技能与研究方法,掌握解决环境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创新意识,能够从事环境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具有可持续发展理念,较好掌握环境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修复领域的基础理论和水、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环境影响及风险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废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环境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修复领域实际问题。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研究与开发、工程设计与组织实施、技术攻关与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设施运营和管理,制定环境规划和进行环境管理与决策等能力。能够胜任实际环保工程、设备或装置的分析计算、开发设计和使用维护等工作。
(3)掌握一门外语,并能进行阅读和撰写专业科技论文。
(三)招生对象
与环境工程专业相关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
(四)培养方向
1.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
2.农林废弃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
3.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
4.大气污染解析与控制;
5.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
(五)学习方式与修业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学习年限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相关部门批准,可适当延期,但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最长修业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公司研究生管理规定》处理。
(六)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后职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
实行双导师制,须聘请校外具有工程实践经验、并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副导师。每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之前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与员工共同商定论文选题,并负责指导员工完成其学位论文。同时,采取导师负责与学科把关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由导师负责指导员工开展课程选择、论文选题、实验研究、毕业论文撰写等项工作,学科负责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查,督促员工的论文研究进展等工作。
(七)学分要求与课程、必修环节设置
本专业领域总学分基本要求为32学分,包括课程学习≥24学分和必修环节8学分。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2学分和专业实践6学分。
1.课程设置
本专业领域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为24学分,其中学位课16学分(包括公共课7学分、专业基础课9学分),课程学习原则上要求在0.75年完成,最长不超过1年。凡符合《公司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课程免修管理办法》的研究生,可在新生入学两周内申请免修专业学位第一外国语课程。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其补修课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确定。补修课只记成绩,不计入总学分。员工必须从学位课和方向选修课中至少选修22学分,且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选课:
类别 |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学位课 | 公共课 |
| 3021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秋季 春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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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09001 | 专业学位第一外国语 | 48 | 3 | 秋季 春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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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17004 | 工程伦理 | 32 | 2 | 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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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 3017004 | 实验设计与数据分析 | 32 | 2 | 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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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17001 | 环境工程设计与案例分析 | 32 | 2 | 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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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7001 | 环境样品生物与毒理检测技术 | 32 | 2 | 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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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7002 | 环境样品物化检测技术 | 32 | 2 | 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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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7017 | 专业论文与专利撰写 | 16 | 1 | 春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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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 方向选修课 |
| 3017005 | 废水深度处理工艺与工程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方向1 |
| 3017010 | 污染水体修复技术与工程 | 16 | 1 | 秋季 | 考试 | 方向1 |
| 3017006 | 高级氧化技术 | 16 | 1 | 秋季 | 考试 | 方向1 |
| 7017003 | 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 16 | 1 | 秋季 | 考试 | 方向1 |
| 7017002 | 农林废弃物污染控制工程 | 16 | 1 | 秋季 | 考试 | 方向2 |
| 3017009 | 土壤污染控制工程 | 16 | 1 | 秋季 | 考试 | 方向3 |
| 3017008 | 膜分离控制工程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方向1 |
| 3017007 | 环境功能材料设计与应用(全英文)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方向4 |
| 7017005 | 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案例分析 | 16 | 1 | 秋季 | 考试 | 方向5 |
| 7017006 | 大气污染解析技术与控制工程 | 16 | 1 | 秋季 | 考试 | 方向4 |
| 7017007 | 城市污泥资源化 | 16 | 1 | 秋季 | 考试 | 方向2、3 |
| 3017018 | 生态环境工程前沿讲座 | 16 | 1 | 秋季 | 考试 | 方向1、2、3、4 |
公共选修课 |
| 3011008 | 多元统计分析 | 48 | 3 | 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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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2017 | 现代微生物学实验技术 | 32 | 2 | 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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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100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 1 | 秋季 | 开卷考试+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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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修环节
(1)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导师应根据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的职业发展方向和个人情况,指导研究生做好培养计划的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设计)计划。课程学习计划须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完成学习的课程、学时、学分等的制定;论文(设计)计划须在开题报告论证之前对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和文献阅读与材料准备、论文开题、专业实践及论文(设计)研究、论文(设计)撰写、论文(设计)答辩环节作出具体安排。培养计划由导师网上审核通过后执行。
(2)开题报告(2学分)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
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导师指导下,在广泛查阅文献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书应首先获得导师的认可通过,并由学院考核小组进行论证,一般于入学后第二学期初进行。论证通过者,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考核小组评议意见对原报告修改完善,签字完毕后将开题报告提交到所在学院审批后备案,并计2学分,同时导师须定期对其研究工作进行检查;论证未通过者,需要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仍不能通过者,则学籍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期满仍未重新开题或第3次开题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其他要求按照《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中期考核
研究生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时间一般不晚于第四学期结束前,中期考核不通过的,需要重新考核。
(4)专业实践(6学分)
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于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学两个月内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在实习基地或相关应用单位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同时结合双导师承担的工程技术研发课题或工程项目进行选题,完成学位论文。专业实践过程中,研究生须填写“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由导师认定、学院审查(分开题审查、中期审查和答辩前审查)。凡审查合格及以上者,计6学分。审查不合格者,不予答辩。
(5)其他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其参加毕业答辩之前,发表的学术论文应至少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a.员工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包括中文核心期刊、国际期刊论文、SCI和EI),要求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且通讯作者(出现并列以顺序第一为准)的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公司;
b.有1项已经进入实质审查的国家发明专利,公司为第一专利权人,员工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员工为第二发明人。
(八)学位论文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5年。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正文应在3万字以上,格式要符合《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
(九)论文评审与答辩
(1)论文评审应重点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且满足本学科制定的有关成果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3)论文须有不低于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须有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完成学位论文,达到学位论文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由公司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以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达到毕业要求,通过毕业考核的同时发放毕业证书。研究生完成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但未达到学位申请要求,可提交毕业论文,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毕业证上须注明学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