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事处“关于公司二○一○年破格聘任教授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在坚持高标准、严把关的前提下,选拔教学科研能力强且近年呈现较大发展后劲的青年教师,破格聘任至教授四级岗位,以鼓励广大青年教师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早出、多出教学科研成果,促进我司学科专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现将破格聘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聘任范围
本次破格聘任评选人员范围为:年龄在45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且副高职岗位任职3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前起聘)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需符合以下评选条件
1、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教学评价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无80分以下(专职科研人员不做此项要求)。
2、近三年以来(指2007年任副高职以来,下同)发表论文被SCI、SSCI检索收录2篇以上或EI检索收录4篇以上或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任副高职以来发表论文被SCI、SSCI检索收录4篇以上或EI检索收录8篇以上或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4项以上;且任副高职以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至少一项;且任现职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一、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10名、二等奖排名前6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排名前2名。
②获教育部评选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
③获教育部评选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
④非人文社科类申报人员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校留经费达30万元以上。
⑤人文社科类申报人员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校留经费达10万元以上;或近三年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哲学研究》和《历史研究》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城市规划(含风景园林)学科教师满足评选条件1前提下,如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由学院推荐上报:
①近三年在《中国园林》或《建筑学报》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②近三年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国家级或省(市)级大型规划设计项目3项以上。
③任副高职以来,获得本行业全国性权威规划设计类奖项一等奖排名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或获国际重要学术组织评选的权威规划设计奖项排名前2名。
(二)直选条件:近三年发表SCI文章单篇影响因子达到10以上,或SCI累积影响因子超过30的教师可直接申报。
以上文中所有申报条件涉及论文限定第一署名单位为公司、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为本人指导的员工、本人为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研究性论文;1篇SCI、SSCI文章、2篇EI文章和1项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可相互折算;获奖项目限定第一完成单位为公司;发明专利限定排名第一且专利权人为公司;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指我司与国家、省部级科技主管部门直接签订的科研合同项目,且项目须已在科技处登记备案。
除直选条件外,近三年内新入校教师的论文第一署名单位、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和科研项目的合同单位可不作具体要求,但来校满两年以上人员,至少1篇SCI、SSCI或2篇EI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公司。
三、本次破格聘任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5日?5月6日
各单位传达布置聘任工作,受理个人申请。相关学院(部)成立学科评议组(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并将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2、5月7日?5月12日
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即进行论文送审。申报人员送审论文2-3篇,论文送审统一使用加盖人事处公章的《公司关于聘请同行专家鉴定学术论著函》和《专家鉴定意见表》,送审的论文须为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要求的论文,送审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申请人本人必须回避论文送审环节。
其间:5月10日,各院(部)将汇总的《公司破格聘任教授四级岗位申报人员副高职以来情况简表》统一交教务处、科技处审核盖章。
送交有关部门审核申报简表需注意以下事项:
①已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论文原件(影印件)和检索证明及附录材料,已被收录但未正式出版的论文须提供已被收录证明。
②申报表及简表中填写2007年至今主持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需另提供项目清单。
③简表填写的获奖和专利需提供证书原件。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报送材料,上述部门不接待个人报送审核。
3、5月13日?5月14日
各院(部)召开学科评议组会议,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述职、答辩,对申报人进行学术水平评议、投票,申请人述职同时需提交和承诺破格聘任后至2013年底的工作计划及预期工作成果,预期工作成果需高于各学院制定的教授考核的合格标准。学科评议组会议需由纪委监察部门派人参加,监督评议过程,并负责组织发放、回收、统计和保存选票。
院(部)聘任领导小组请务必于 5月14日 下班前 将①评议通过的推荐名单、②会议纪要、③投票结果、④推荐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简表、论文送审鉴定材料、聘期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书)报送人事处。
4、5月15日
人事处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简表审核有异议的无法确认核实项目不予计算任职条件;对不符合任职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5月16日
集团召开聘任委员会会议,符合条件申请人述职答辩,并根据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和破格聘任后的工作计划、预期成果进行评议,投票通过破格聘任人员名单。
6、5月17日后
通过人员名单及申报简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聘任。公示有异议,经查实提供虚假成果材料者或评聘过程出现违反规定及舞弊情节,取消聘任资格,并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且申报人员今后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正高岗位。
四、关于破格人员聘任后的管理和待遇
本次破格聘任人员从学校批准通过之日起算教授四级岗任职资格,聘期至2013年12月31日;学校批准通过后下月起兑现待遇,论文已被通知收录但尚未正式出版发表的破格聘任人员,从论文正式出版发表下月起兑现待遇。破格聘任人员至2013年12月31日前不占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聘任职数。
集团对破格聘任教授四级岗位人员将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本人承诺的预期成果进行中期和聘期考核,如出现未完成工作计划或未达到预期成果情况,将不再继续聘任教授四级岗位,并取消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 吴 超 62338323
崔惠淑 62338853
监督及举报电话:62338237或62338218
六、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论文送审专家鉴定意见表》
2、《公司2010年破格聘任教授四级岗位申报人员副高职以来情况简表》
3、《公司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表》(破格申报)
4、《破格聘任人员聘期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书》
注:本次聘任相关文件和附件请在人事处网站主页下载。
公司
二○一○年五月五日